在CSS中,如果对于相同元素有针对不同条件的定义,宜将最一般的条件放在最上面,并依次向下,保证最下面的是最特殊的条件。这样,浏览器在显示元素时,才会从特殊到一般、逐级向上验证条件,才会使你的每一个CSS语句都起到效果。
老外总结了一个便于记忆的“爱恨原则”(LoVe/HAte),即四种伪类的首字母:LVHA即正确的顺序:a:link、 a:visited、a:hover、a:active。实际上,从CSS的“就近原则”也可以看出这个特点。在Dreamweaver中“新建CSS规则”对话框中,复合内容中的顺序也是一致的。请你注重一些CSS伪类属性不被所有浏览器支持,但有四个伪类可以安全使用在链接上。
伪类像是指定选择器状态或关联选择器的门闩。它们的形式如:selector:pseudo class { property: value; },在选择器和伪属性之间使用冒号。
link 没有点击过的链接
visited以点击过的链接
active获得焦点时的链接(比如在点击时)
hover 鼠标在链接上面
- a.snowman:link {
- color: blue;
- }
- a.snowman:visited {
- color: purple;
- }
- a.snowman:active {
- color: red;
- }
- a.snowman:hover {
- text-decoration: none;
- color: blue;
- background-color: yellow;
- }
尽管CSS里可以省略它们,但维护不同颜色的链接对于新手是个很好的练习。由于伪类(相比hover)不是经常使用,作为公用属性是非常不幸的特性。由于这样,它不像以前那么重要,但假如为最优用户响应考虑,应该使用它。
传统默认,文本链接是蓝色,访问后是紫色,理论上可以使用很多不同颜色效果,但,再次,逐渐广泛使用CSS,使得链接变得不再普通,平均用户也不再认为链接必须是蓝色或紫色。
除了链接其他元素也可以使用hover伪类。不幸的是,ie7以下的浏览器不支持,这样有许多漂亮的效果不能在IE上实现。
喜欢的就爱屋及乌 被雷了就诛连九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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